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就乙方提供的网站建设、小程序开发、系统定制、运维托管及增值服务所订立的通用条款。甲方在网站提交订单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具体项目的服务范围、交付物、周期与金额以双方另行签署的《服务合同》及订单内容为准,二者不一致的,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1.1 乙方按甲方所选服务套餐或双方确认的需求文档提供技术开发与相关服务,服务内容以《需求说明与交付物清单》为准。
1.2 套餐范围外的需求变更、第三方软件授权、服务器与域名等资源费用,需另行确认并计费。
1.3 乙方不承接违反法律法规或需要提供前置许可而未取得许可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博彩、虚拟货币发行与交易、非法集资、代刷代练、医疗广告推广等。
2.1 网站展示的价格为含税参考价,构成乙方报价的一部分;最终成交价以订单及《服务合同》确认的金额为准。
2.2 甲方提交订单后,乙方将在 1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需求。核对完成前,订单不产生付款义务,甲方可随时取消。
2.3 需求核对完成后,乙方出具正式报价与合同;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单方面增加费用。
3.1 甲方可选择微信支付、支付宝或对公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具体到账与结算时间以支付渠道规则为准。
3.2 项目类服务通常采用"预付款 + 验收尾款"的结算方式,比例在合同中约定;订阅类服务(如系统年费、运维托管)按周期预付。
3.3 乙方在收到款项后按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错误导致的重开由责任方承担相应成本。
4.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成果,甲方应在收到交付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验收通过。
4.2 验收以《需求说明与交付物清单》为标准,清单内的功能未实现的,乙方免费整改直至达标。
4.3 因甲方资料提供延迟、需求变更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周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4 交付完成后提供 30 天质保期,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导致的功能异常由乙方免费修复。
5.1 定制开发项目在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其源代码、设计稿及相关文档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保留复用其中通用组件与框架的权利。
5.2 标准套餐中使用的乙方自有模板、通用组件与工具库,其著作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获得在约定范围内的使用许可。
5.3 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商标等素材应保证权属清晰、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
双方对因合作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与客户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 2 年内持续有效。
7.1 甲方应及时、完整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指定对接人并对交付成果及时反馈。
7.2 乙方应指派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实施项目,按约定节点交付,并对交付成果的质量负责。
7.3 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8.1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个工作日按合同总额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
8.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 1 个工作日按未付金额的 0.5%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
8.3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9.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服务;甲方在项目执行前取消订单的,适用《退款与售后政策》。
9.2 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及时协商后续处理方案。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佛山市南海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1 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1.2 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与业务调整修订本协议,修订后在网站公布并注明生效日期,不影响此前已生效订单的履行。
11.3 业务咨询与投诉:0757-8632 8800(周一至周五 9:00-18:00)· service@jfkja.com